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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起 海南禁塑工作管理信息化平台升级上线
发布时间:2021-12-01 17:13:02

12月1日起,海南省禁塑工作管理信息化平台升级版上线,增加了质量监督功能,要求生产企业公开产品质量性能指标并进行产品质量承诺。平台升级前申请的产品备案和生成的电子监管码将于2022年1月1日0时停用,相关生产企业须按要求重新进行产品报备。


禁塑是海南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标志性项目之一,在推进过程中,农贸市场因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量大、价格敏感等因素,在禁塑工作中成为重点、难点和主战场。因此,海南省禁塑办印发了《农贸市场禁塑综合整治方案》,针对替代品价高质低、监督执法不到位、居民禁塑意识不强等堵点问题,出台了系列负面惩戒与正面激励相结合的措施。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伍晓红介绍,海南省禁塑工作管理信息化平台对全生物降解替代品实施全流程可追溯管理,采取了替代品特殊标识、二维码监管、认证试验等监管措施。

“为拉低替代品终端价格,海南一方面组织农贸市场集中采购降低流通成本,另一方面实施以奖代补,通过奖励的方式降低替代品价格。相关措施正在各市县推进落实,将一定程度缓解农贸市场替代品价格过高的问题。”伍晓红称,针对部分全生物降解替代品,特别是供应农贸市场的全生物降解袋质量差的问题,近期海南省禁塑办对禁塑工作管理平台进行升级,增加了质量监督功能,要求生产企业公开产品质量性能指标,并进行产品质量承诺,接受市场部门和全社会监督。

今年9月,海南全面禁塑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电子监管码管理的通知》,对海南省禁塑工作管理平台进行升级,完善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电子监管码申报相关要求。

文件要求: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产品报备须由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生产企业实施,全生物降解塑料原料厂家(包括改性料厂家)和产品销售商无需进行产品报备。报备产品不得含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成分,同时生物分解性能须符合《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通用技术要求》(DB46/T 505-2020)标准相关技术要求。

对于出现产品质量不达标、申报信息与实际产品不符、产品含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成分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撤销其电子监管码和相关产品报备信息,在平台上将违法违规企业信息进行公告,且1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的产品报备申请。

平台升级前申请的产品备案和生成的电子监管码将于2022年1月1日0时停用,相关生产企业须按要求在海南省禁塑工作管理平台重新进行产品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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