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三亚市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三亚市全面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工作实施情况考核方案》(试行),成立市禁塑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对各区人民政府(含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禁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禁塑工作考核。
根据《方案》,禁塑工作考核采取材料核查和实地核查两种方式进行,考核成绩包括第三方评估机构结果和市禁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考核;同时《方案》明确了对考核结果的奖励方法和考评通报措施。
【奖励方法】
根据考核结果,考核成绩按照场所分类:
对季度成绩最高的场所授予“三亚市季度优秀‘禁塑’工作单位”奖牌并对各授牌场所经营单位奖励5000元;
对连续获得两次“三亚市优秀‘禁塑’工作单位”且年度考核期内四个季度平均得分为90分以上的考核场所授予“三亚市年度优秀‘禁塑’工作单位”奖牌;对各授牌场所经营单位奖励10000元,其对应的主管政府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加1分。
【考评通报】
季度考核不合格的成员单位,在考核结果通报后10个工作日内,应书面向市禁塑办说明原因,明确整改措施及期限。
整改完成后,将整改情况报市禁塑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整改不到位的,由市禁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约谈相关单位禁塑工作负责人。
一年内连续两个季度考核结果不合格或年度考核不合格场所的主管政府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减1分。